八、毕业成绩单打印与证书制作 根据学校毕业工作部署,教务处将完成以下工作 1.依据毕业、学位授予审核结论为每个学生印制四份毕业成绩单(分送学生本人、部院系留存、学生人事档案、校档案馆)。 2.印制《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书》、《学士学位证书》;通知部(院、系)安排人员完成证书照片校对粘贴;证书加盖校印、钢印、校长及学位委员会主席名章。 九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发放 各类证书将于学校安排的毕业典礼当日发放至部(院、系)。 十、往届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1.申请主修专业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者,需提交以下材料: 《本科毕业生补办证书申请表》(可在教务处网页“常用表格”中下载);结业证书原件;原发成绩单;毕业采集两寸彩色照片两张及同底板电子版照片文件。 经审核准予毕业,毕业证书中载明的毕业日期为发证日期。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可同时申请补发学士学位证书。 2.申请主修专业补发学位证书者,需交以下材料: 《本科毕业生补办证书申请表》;毕业证书复印件;原发成绩单;毕业采集两寸彩色照片两张及同底板电子版照片文件。 学位证书中载明的学位授予日期为发证日期。 3.申请辅修专业证书与双学位证书者,需提交以下材料: ①辅修:《本科毕业生补办证书申请表》;主修毕业证复印件;毕业采集两寸彩色照片两张及同底板电子版照片文件。 ②双学位:《本科毕业生补办证书申请表》;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;辅修证书原件;原发辅修专业成绩单原件;毕业采集两寸彩色照片两张及同底板电子版照片文件。 4.申请换证、补发证书办理日期:**15年5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教务处。
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,或加公众号 haoxuewa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! |